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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5年第10期(总第10期)

核心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餐饮服务环节部分食品及相关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现将抽检结果公布如下。

    2015年 第30号

    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2015年第10期(总第10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餐饮服务环节部分食品及相关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现将抽检结果公布如下:

    本次监督抽检抽样对象为餐饮服务单位,抽检样品是与人民群众日常消费关系密切、消费量大的煎炸过程用油(餐饮环节)、小麦粉制品(自制)、熟肉制品(自制)、酱腌菜(自制)、半固态调味料(自制)、糕点面包(自制)、复用餐饮具,共7大类食品及相关产品。共抽检样品95批次,合格94批次,合格率98.95%。

    本次监督抽检检出的1批次不合格产品为枣庄市客道餐饮有限公司加工的把子肉,不合格项目为日落黄,检出值0.011g/kg。日落黄是一种食品添加剂,可用于调制乳、风味发酵乳、果酱、熟制豆类等多种食品,不同食品的最大使用量在0.02g/kg-0.6g/kg之间。日落黄不可用于熟肉制品,属于超范围添加食品添加剂,本批次产品判定为不合格,风险等级为一般风险。枣庄市市中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已依法进行核查处置,对枣庄市客道餐饮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并下达了罚款3000元的处罚决定书。

    特此公告。

    附件:1.  秉泽环保 合格产品信息汇总表
          2.  秉泽环保 不合格产品信息汇总表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7月14日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6-03-26 11:45:17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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