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 网站首页  专业知识 > 政策法规

政策法规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15年执行国家食药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 (第31期)

核心提示:本次纳入分析的监督抽检信息共涉及3大类食品371批次样品,合格样品365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不合格率1.62%。其中:调味品197批次,占抽检样品总数的53.10%,不合格5批次,不合格率2.54%;焙烤食品35批次,占抽检样品总数的9.43%,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率2.86%;粮食及粮食制品139批次,占抽检样品总数的37.47%,全部合格。
  按照国家食药总局关于做好食品抽检及信息发布工作的相关要求,我局对2015年执行国家食药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阶段性信息进行了汇总分析,现将相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监督抽检食品基本情况
 
  本次纳入分析的监督抽检信息共涉及3大类食品371批次样品,合格样品365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不合格率1.62%。其中:调味品197批次,占抽检样品总数的53.10%,不合格5批次,不合格率2.54%;焙烤食品35批次,占抽检样品总数的9.43%,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率2.86%;粮食及粮食制品139批次,占抽检样品总数的37.47%,全部合格。
 
  二、监督抽检发现的主要问题
 
  本次监督抽检发现的主要问题有: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品质指标不达标。
 
  (一)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涉及5批次食品中山梨酸、苯甲酸、糖精钠、柠檬黄等项目不合格。其中:3批次食品被检出山梨酸、苯甲酸、防腐剂及其加和系数不合格,不合格原因可能是企业为了延长产品保存期限,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和缺乏对防腐剂最大使用量的正确理解,在生产过程中对质量管控不严;1批次食品被检出糖精钠不合格,不合格原因可能是企业为降低生产成本而使用价格低廉、甜度更高的甜味素类添加剂;1批次食品被检出柠檬黄色素不合格,不合格原因可能是企业为了改善产品外观而使用了不得使用的人工色素类添加剂。
 
  (二)品质指标不合格:涉及2批次调味品中氨基酸态氮不达标,1批次调味品中总酸不达标。上述品质指标不合格,可能是企业生产工艺不符合标准要求、产品配方存在缺陷或产品与已制定指标不匹配等原因造成。
 
  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涉及企业已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产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相关地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对企业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立案查处并责令其进行整改。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6-03-26 11:22:19  【打印此页】  【关闭

专业知识

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新牛社区民治大道690号东盟大厦3楼厂房

电话:0755-29957316
            13923425151

Q  Q:2196814611
            362613815

邮编:518000

邮箱:admin@szbingze.com

网址:www.szbingze.com

微信号:13923425151

微信公众号:秉泽环保(或扫绘以下二维码直接关注)

微信公司平台二维码.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