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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消毒技术规范》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和《消毒管理办法》制订本规范。其目的在于统一我国医院消毒、灭菌的方法和消毒、灭菌的监测技术,以提高医院消毒、灭菌的质量,减少医院感染。
1.1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包括医院、诊所、门诊部、卫生院、妇幼保健院、产院、结核病防治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疗养院、康复医院、保健站、血站、医务室等。
1.2 名词术语
  1.2.1 医院消毒(Sinf6CtdriinhOSpiul):杀灭或清除医院环境中和媒介物上污染的病原微生物的过程
  1.2.2 媒介物(vectors):指人们生活和工作环境中污染了病原微生物的固体、气体和液 体物质,也包括污染的人体体表和表浅体腔。
  1.2.3 消毒合格(disinfestdri gualified):在医院消毒中消毒后媒介物携带的微生物等于 或少于国家规定的标准。若能使人工污染的微生物减少 99.9%或使消毒对象上污染的自然微生物减少 90%,则为消毒合格
  1.2.4 疫源地消毒(disidectdri Ofepiderl)lcli:cui):本规范中是指对医院内存在着或 曾经存在着感染性疾病传染源的场所进行的消毒。其目的是杀灭或清除传染源排出的病原体。
  1.2.5 随时消毒(concurTent disilllect):本规范是指对医院存在的疫源地内有传染源 存在时进行的消毒。目的是及时杀灭或清除病人排出的病原微生物。感染症病人住院期间进行的病室或床边消毒即为随时消毒
  1.2.6 终末消毒(temnnal disil7lechonh传染源离开疫源地后进行的彻底消毒。例如医院内的感染症病人出院、转院或死亡后对其住过的病室及污染物品进行的消毒。
  1.2.7 预防性消毒(onive dislillechon):对可能受到病原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和场所进行的消毒。例如医院的医疗器械灭菌,诊疗用品的消毒,餐具的消毒和一般病人住院期间和出院后进行的消毒等,均为预防性消毒
  1.2.8 消毒剂(sinfeCtw):能杀灭外环境中感染性的或有害的微生物的化学因子称为消毒剂。
  1.2.9 消毒器(isinfechon instrUmnt):能杀灭外环境中感染性的或有害的微生物的消毒器械.   1.2.10 灭菌(serilizahon):杀灭或去除外环境中媒介物携带的一切微生物的过程。包括致病微生物和非致病微生物,也包括细菌芽胞和真菌抱子。灭菌是个 绝对的概念,灭菌后物品必须是完全无菌的。然而事实上要达到这样的程度是困难的,因此规定,灭菌过程必须使物品污染微生物的存活概率减少到10-6。换句 话说若对100万件物品进行灭菌处理,灭菌后 最多只允许有一件灭菌物品中仍有活的微生物,即灭菌保证水平为1016。
  1.2.11 灭菌剂(sterilant):能杀灭外环境中一切微生物(包括细菌芽胞)的化学物质称为灭菌剂。
  1.2.12 灭菌器(sterilizer):能杀灭外环境中一切微生物(含细菌芽胞)的灭菌器材称为灭菌器。
  1.2.13 无菌检验(eihty——W):检验灭菌后的物品中是否存在活的微生物的一种试验方法。
  1.2.14 消毒作用水平:是指消毒、灭菌方法杀灭微生物的种类和作用的大小。可分为下述四类:
  (1)灭菌方法:可杀灭外环境中一切微生物的物理、化学方法。属于此类的有:热力灭菌。电离辐射灭菌、微波灭菌、等离子体灭菌等物理灭菌方法和甲醛、戊二醛、环氧乙烷、乙型 丙内酯、过氧乙酸、过氧化氢等化学灭菌剂。
  (2)高效消毒方法:可以杀灭一切致病性微生物的消毒方法。这类消毒剂应能杀灭一切细 菌繁殖体(包括结核杆菌和致病性芽胞菌)、病毒、真菌及其抱子等,对细菌芽苞也有一定的杀灭作用。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22-10-01 12:59:33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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